程一被这最后三个字看得哑然。
又走了,说的大概是程一出差的事,只是在现在看起来更讽刺了些。
“又走了,是啊,又要走了。”
程一苦笑着关了屏幕,仰头看着天花板,黑暗裏被水汽氤氲导致的视线模糊好像也显得不那么明显了。
如果不是有滴泪砸在了程一手裏的手机屏幕上,他或许还能自欺欺人一会儿。
程一的拇指擦着屏幕上的泪,划开了周肆的屏保,看到周肆的桌面,还是那年他过生日拉着周肆去打臺球,周肆偷拍的那张照片。他穿着一件背心抱着赢来的扎啤,跟周肆炫耀,脸上的笑容周肆说比他见过的太阳还耀眼,唯一不好的就是脖子上还有个红点,他后来把那点瑕疵p掉了发给周肆,周肆还说他就喜欢原来那张,有他的味道。
以至于到今天,程一看到这张壁纸,还有周肆固执于此的“瑕疵”,都让他忍不住的颤抖。
周肆把对他的爱意藏在每个不起眼的角落,就像一把把飞射而来的暗器,不足以致命,却让人连着筋牵着骨地疼;相比起周肆,他还动摇了,甚至想回头的念头显得格外拙劣。
他破口骂了句:“草。”
他站起来走出去,顺便给卫恣发了消息。
“卫恣,你听过荆棘鸟的故事吗?”
卫恣显然事听过的,他秒回了他:“值得吗?”
程一的手飞速地打着字:“荆棘鸟不就是这样吗,胸前带着荆棘的棘刺,却仍然唱着自诩为世界上最婉转动听的曲子,相信这是整个世界都没听过的声音。”
所以即便明知道后面要面对什么样的谩骂,他还是坚定不移地往那根“棘刺”上靠近。
谁叫爱情这东西,本来就是生活在两个人之间制造的一段荆棘丛罢了,为了那一点被称作罗曼蒂克的东西,而让两个深陷其中的人忘记计算代价,并一遍遍给自己洗脑——“是值得的”。
毕竟,这一生,这么爱惨了的,也就这么一个人。
过了九年,过了十九年,过了二十九年……
还是这样。
唯有这么一个人在面前,那被穿刺的心臟好像才有了那么点生机,那独自高歌的鸟,高歌的声音才好像有了意义。
程一跟kavin借了车,又跟方晓问了地址,自己开着导航,把车开了过去。
星斗阑干,万家灯火在城市裏闪烁,芸芸众生组成的大大小小的家庭都忙碌在这个城市的夜色裏,只有程一,在默默奔赴,奔往他的荆棘丛,找那个肯陪他一同引吭高歌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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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夕快乐!宝贝们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