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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3章 Chapter six (1)(第1页)

  31他捏起那颗袖扣仔细地看,唇角眉眼,恍如经年!

  这是我第一次见识纪戎歌的香闺。见识了之后,在这个漂亮的大大的房子里,我傻了很久。

  如何来形容这个房子的漂亮呢?我用尽平生所学,使出最大功力来形容:这个房子漂亮得跟白楚一样!

  在小心灵受了震撼之后,我比麦乐还拜金。我对纪戎歌说,要是将来我能嫁到这样的房子里,我才不管房子的主人是谁啦。

  在一边的张志创就笑,说,那你干脆嫁给纪戎歌他爹好了,他爹随便一套房子都比这里漂亮。

  麦乐这个拜金女更是乐疯了,她说,哎呀,要是真这样,莫春,你可就是纪戎歌他小妈了啊,多喜庆的事儿啊!

  纪戎歌看了我一眼,纯黑色的眼睛里闪过一丝不悦,说,你是喜欢我的房子还是喜欢我的人啊?!

  我笑得欢天喜地,不瞒你说,我两个都喜欢!

  不瞒你说,我两个都喜欢!

  说完这话的时候,我突然愣住了,这……算是表白吗?表白:纪戎歌,我其实喜欢你。

  呃……我的大脑突然混乱了,一时之间,白楚的眉毛、白楚的眼睛,纪戎歌的脸、纪戎歌的唇,他们两个人,就像在时空之中旋转一样,充满了我整个脑袋。

  我有些淡淡的惆怅,思维突然变得三舅姥爷地敏感起来!

  算了,就当我喜欢上了纪戎歌的美色,喜欢上纪戎歌的车,喜欢上纪戎歌的房子,才喜欢上纪戎歌这个人好了。

  我不介意做拜金女的。

  但是,纪戎歌居然因为这句话,眉眼之间有了隐隐约约的欣喜之色,只是隐藏在他凌厉的眉眼之中,很难发现。

  当天晚上,麦乐和张志创只能待在一个房间里同住。

  我跟纪戎歌说,不太好吧?麦乐这么一个小姑娘,会不会羊入虎口啊?

  纪戎歌轻轻瞟了我一眼,唇角淡淡带笑,说,依照我多年对张志创的了解,这个男人还是很有定力的!你脑袋里就不要总是七七八八那么多假想了,好不好啊?

  其实,麦乐同学最痛苦的事情,不是和张志创同居一室,而是她要如厕,她要洗澡,洗掉身上的那些污血,以免伤口发炎。

  当我把这个建设性的问题摆在纪戎歌面前时,他只说了一句话,他说,莫春,你绝对是个色娘!

  呿。

  他肯定是想我不想正事,可是,难道我说得不对吗?

  我说得太对了,因为,张志创同学忍不住要去如厕了!

  麦乐在一边脸都白了!她考虑到一个现实的问题终于摆在了她和张志创面前,那就是男女大防这个问题!

  我看着纪戎歌,纪戎歌看着张志创,张志创看着麦乐,麦乐看着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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